湖北理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管理制度
湖北理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管理制度第六条 未经系领导和实验室院长同意,不得擅自接纳他人入实验室,不得擅自把软件等 资料外借;第七条实验室钥匙由技术人员专管,未经实验室院长同意,不得转交他人;第八条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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