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选举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 第二条 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根据居民会议授权,讨论有关居务方面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选举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 民小组长组成。 第二条 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根据居民会议授权,讨论有 关居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一)讨论修改本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的草案,然后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评议居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三)审议批准居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四)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 (五)讨论决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审查重要的 经济合同; (六)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全年收支预算和上年收 支决算; (七)讨论决定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 种公共福利事业; (八)审查集资款的收缴、安排和使用。 (九)讨论决定机、电、水及其他集体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十)讨论决定村级建设; (十一)讨论决定居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由居民代表会议决 定的其他事项.

腾讯文库居民代表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