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处工作职责[修改版]

第一篇:地质环境处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址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指导全市地质勘察工作;组织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察评价,制定地质勘查规划、计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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