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促进公务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应当恪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促进公 务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应当恪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 德、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担当责任,为 人民服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 第四条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行政机 关、组织的决定和安排,服从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办事公开、公正、 公平、公开,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录用、聘用和岗位任职 第五条 参公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专业的规定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