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ﻫ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得维护、修理与调试得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
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ﻫ1、2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得维护、修理与调试得人 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 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 职业资格一级)。ﻫ1、4职业环境条件ﻫ室内、外,常温。ﻫ1、5职业能力特 征 非常重要 重要 一般 学习能力 * 手臂灵活性 * 动作协调性 * 色觉 * 手指灵活性 * 计算能力 * 表达能力 * 形体知觉 * 空间感 *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ﻫ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ﻫ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 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ﻫ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得教师应具有高级职 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得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 得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 作3年以上。ﻫ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得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 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得场地, 且有相应得设备、仪器仪表与必要得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 足、安全设施完善。 1、8鉴定要求ﻫ1、8、1适用对象ﻫ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得人员。 1、8、2申报条件ﻫ——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ﻫ(1)经本职业初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ﻫ(3)本职业学徒期满。ﻫ——中级(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者)ﻫ(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