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XX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XX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 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
XX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 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XX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 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 的意见》(浙政发[2011]90号)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 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 会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0号)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XX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且注册地在XX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设 计施工一体化等建筑业企业。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 第1页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