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税系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xx地税系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地税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发挥先进表彰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机制和崇尚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