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区政办应急救护培训意见
区政办应急救护培训意见 为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提高市民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区政办应急救护培训意见 为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提高市民防灾避险、 自救互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工作,到年年末,全区公安、教 育、建筑、旅游、安全监管等行业部门从业人员救护知识普及率 不低于35%,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人员达到2.5%;年年末,普及 率不低于60%,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人员达到5%。到年末,全 区普通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6%,每100-200人中有 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全区初级卫生救护知识普及率和 救护员培训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规定,培训内容主要包 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现场心肺复苏、 创伤急救基本技术;中毒(化学和食物)、中暑、触电、溺水、 烧烫伤、气管异物阻塞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紧急救护知识和技 能;公共安全、防灾避险基本知识技能等。 三、工作步骤 全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自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三个阶段进 第1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