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 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 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 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 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 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 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根底,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