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法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
虎牙藏族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虎牙藏族乡人大主席1人、政府乡长1人、 政府副乡长2人。 二、乡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候选人,不限于人大代表,但应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乡人大主席、乡长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 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 10人以上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 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大会主席 团提名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书面介绍候选人情况;代表 联合提名的候选人,由提名人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大会主席团提 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二项规 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由大会主席团或联名代表依 法撤回提名。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 时正。《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