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自助代开办税终端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自助代开办税终端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合同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1.2 合同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自助代开办税终端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