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黔西南州“十三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 理标志产品试点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质技监科〔2015〕80号)文件精神,进 一步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促进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地理标 志保护产品集聚效应,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化建设进程,促进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与经济、社会、贸易、文化、旅游、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黔西南州特色产业发展,挖掘具备地理标志资源的产品,深入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作用,通 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进一步建立和完 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检测体系,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和产品质量安全,切实 维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与品牌价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示范区经济、 社会、旅游、生态综合效益。 (一)总体目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十 三五”期间,以提升特色产品质量竞争力为着力点,积极扩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覆盖面,发展大山地旅游 商品、大健康医药产品及喀斯特山地优质高效农业,助推全面同步小康社会的实现。到2020年,成功创建 2个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在各县(市)、义 龙试验区的使用,初步形成具有黔西南生态、人文、历史品质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业。 (二)年度目标。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已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依托,积极培育新增地理标志 保护产品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 2016年,启动“兴仁薏仁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确定纳入示范区域的示范企业 名单(示范区区域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专用标志使用者达到示范区生产者总数的50%以上),准备申报 材料,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兴仁薏仁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请,兴仁县作为“兴 仁薏仁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核心区,积极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兴义市、兴仁县、 普安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积极推动已获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使用率达50%以上,单个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不少于1户。 2017年,完成“兴仁薏仁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完成并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兴义市、晴隆县、望谟县各申报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 告受理;其他县、义龙试验区启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资源调查及培育工作。 2018年,普安县完成“普安红茶、普安四球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完成筹建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