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财政厅文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会〔2006〕2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各大企业,中央驻济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 为加强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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