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水产品管理制度
卫生水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壳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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