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干部薪资待遇规定
离岗干部薪资待遇规定 1、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规范公司离岗、离职管理干部相关薪资待遇,明确待遇标准和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管理干部。1.3 适用人员的定义
离岗干部薪资待遇规定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公司离岗、离职管理干部相关薪资待遇,明确待遇标准和操作 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管理干部。 1.3 适用人员的定义。 1.3.1 本规定定义的管理干部为公司聘用的部门负责人和车间建制的车间 主任。 1.3.2 本规定定义的离岗干部为离开工作岗位但仍在公司上班的管理干部。 1.3.3 本规定定义的离职干部为离开公司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管理干部。 管理干部离岗后的待遇规定 2 2.1 大病退养 2.1.1 现行管理干部因患癌或其它重大疾病致病不能上班工作的,按原待遇 2000/ 发放工资一年,一年后按元月发放基本生活费。 2.1.2 上款人员中确有家庭生活困难者,年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00/ 对该人员按每月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 2.1.3 如公司遇不可抗因素重组或终止,该类人员补发一年生活费,公司不 再承担其它义务。 2.2 因病离岗 2.2.1 现行管理干部因身体疾病不能在原岗位继续任职的,由本人提出申请, 公司可安排从事一般性技术或管理岗位。公司按原待遇发放一年,一年后 2500/ 参照一般管理岗位发放工资,保底工资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