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9: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19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致:本公司已与贵司签订《项目总包工程施工合同》,我司同 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1、我司将成立有专人负责的民工权益保障专职部门,部门人员由项目
19 附件 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致: 本公司已与贵司签订《项目总包工程施工合同》,我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1 、我司将成立有专人负责的民工权益保障专职部门,部门人员由项目经理、预 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民工权益保障专员组成;项目经理兼任民工权益保障部门经 理,与贵司民工权益保障部工作对接。 2 、我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 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 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 安全用品。 3 、我司承诺将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绩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工程进度款 支付除应附确认的形象进度资料之外,同时应附确认的民工权益保障合格资料),我 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按贵司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有关民工权益保障资料。如果我 司违反承诺,则同意贵司的进度款分两步支付,先支付上月(期)民工工资,待我司 发放民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 4 、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若在主项目上发 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 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 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 一切损失。 5 、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 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 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 承诺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 承诺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