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施工合同(2)
室内设计施工合同(2)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
室内设计施工合同(2)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8.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 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 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8.3工 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 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 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 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 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 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 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 额的3‰。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 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9.6由于乙方原因致 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 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那么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11.3甲、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