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部分
版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部分第十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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