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
应 州 市 技 研 与 发 费 理 法 术 究 开 经 管 办 用 柳 第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 为进业发强术 促我市科的展,范和加市本 级 事 技 技 费 费 经 ( 发经简发经费 高益 研究与开以下称研)的管理,提使用效, 发 财应术资暂办 技行 根据国家政科技部《用研究与开金管理法》 、 部 术 级发经办 自理本 和《广西壮族治区本技研究与开法》,制定 费 管 办 法。 第二条 为 市 于 府 发经费级财拨 款 研来源本政,是市人民政支 发 展 创强经济结进经济 与促会 持科技新与,加科技的合,和社可 专 的 续发设项资 持展而立金。 第三条 财 政 发经费发 共分 研由市局、科技局同管理,并充 挥 专过评议询 程咨 中介机构和理与决策中的和作用。 管 家 第四条 发经费则 研管理用原: 使 和 (一) 费 要 资发经 出集市 集中源,突重点。研中用于支持科技 发规计项专项 南大散 展划及年度划目指所确定的重,防止分使 技 科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