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工办发〔2016〕4号
保工办发〔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困难职工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产业、局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为加强对全市困难职工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困难职工(含困难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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