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科管理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精神科管理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精神科管理分级护理制度 1.精神科监护 (1)护理对象 1)精神症状急性期的患者。 2)存在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及有外走等风险的患者。 3)存在妄想、幻觉和木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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