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局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一、经费管理办法: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局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 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 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 律。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 表。 3.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 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 纳管理费、会费。 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 下: (1)___%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 (2)___%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 费用,基本建设费用; (3)___%为集体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 (4)___%为医疗基金; (5)___%为业务培训基金; (6)___%为储备基金; (7)___%为主任基金; 二、财务管理权限 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