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韩非法律发展思想与透析(整理版)

韩非法律发展思想与透析本文作者:徐睿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一、韩非子法律思想的产生(一)社会背景1.政治背景战国末期,各诸侯国为扩大领土、掠夺财富和建立 霸权,展开激烈兼并战争,各自成为名符其实

韩非法律发展思想与透析 本文作者:徐睿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韩非子法律思想的产生 (一)社会背景 政治背景战国末期,各诸侯国为扩大领土、掠夺财富和建立 霸权,展 1. 开激烈兼并战争,各自成为名符其实的独立王国。原“礼乐 征伐自天子出”局 面已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取代。臣弑君,子 杀父,弟篡兄,下犯上等严 重违反礼法的现象层出不穷。经济背 景战国中期以后,随着宗法制社会向集 2. 权制社会的全面转轨,社会各 个领域发生着深刻而激烈的变化。经济的变革, 由“普天之下,莫非 王土”变为逐渐承认土地私有,并且土地成为财产和地位 的象征。人 们在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的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争斗也 就不 足为怪了。 (二)人性论前提 荀子“人性恶”“性恶论”由荀子首先提出,韩非不仅将荀 子“性恶论” 1. 推向了极端,而且在对人性是否能够改选的问题上,韩、 荀发生了冲突,荀子 虽然承认人性自私好利,而是也宣布这是属于 “恶”。但荀子又认为,人的这 种好利恶害的本性是应加以改造的, 而且也能够加以改造即所谓对人性能够 “化性起伪”。.商鞅的“好 利恶害”商鞅认为人性有好恶,在现实生活中人 2 们本能地趋利避害。 商鞅认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 此民之情 也。”又“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这 是人的本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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