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收缴管理制度
罚没款收缴管理制度第六十八条 执法单位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的罚没款、赃物变价款收入的管理,适用本制度。第六十九条 执法单位在实施罚款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越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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