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程序规范
文艺表演团体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一、审批主体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