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
六、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4.6.1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要符合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进行。4.6.1.1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