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审计程序表
表4-54 索引号:(审计机关名称)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审计程序表审计期间____项目名
表4-54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审计程序表 ____ 审计期间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单位: 工作底稿 审计程序 执行情况说明 索引号 1.取得或编制明细表,检查: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 录一致。 (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 致。 (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 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 2.对照有关合同和协定等,检查项目是否对基建投资借款实行“统 借统还”。 3.取得项目单位编制的汇总报表,确认是否在汇总时将该项目数 额与上级项目单位对应的相关科目相互抵销(参见汇总财务报表审计 程序)。 4.取得上级拨入投资借款明细账,并抽取一定项目的记账凭证和 所附原始凭证,执行以下审计步骤: (1)检查记账凭证所附的银行支付凭证、投资借款利息分割单等 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 (2)检查当年增加的数额是否真实、准确,并与“银行存款”、 “国内借款”、“世界银行贷款”“待摊投资”等对应科目的记录一 致。 (3)检查当年减少的数额是否真实、合规,是否与上交上级项目 单位用于归还投资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结余数相符;并与“银行存 款”、“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等对应科目的记录一致。 (4)对上级单位拨入所属项目单位的统借统还的世界行贷款,应 对照相关的协定、合同和项目单位提款申请,检查是否合规和一致。 6.检查上级拨入投资借款是否在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说明中进行 了恰当的分类和充分的揭示(如果财务报表是汇总报表,则该项目不 应有余额)。 审计人员:审计日期:复核人员:复核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