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盐城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船舶修造行业的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船舶修造企业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