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专利质量要求
权利要求书〔实质〕问题缘由说明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不能实 现其在制造内容中的制造 目的;或者技术方案与发 明本身要保护的主题不一 致或不适宜1、制造目的是指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到达的制造目的,假设独立
权利要求书〔实质〕问题 缘由说明 1、制造目的是指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到达的制造目的,假设独立权利要求的技 术方案不能实现或只能局部地实现制造目的,那么审查 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不能实 员极有可能认为该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不完整; 现其在制造内容中的制造 目的;或者技术方案与发 2、保护主题确定不正确时,也有可能导致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包括非必要技术特征。 明本身要保护的主题不一 致或不适宜 专利法第26条第四款明确规定: 权利要求不清楚,语言晦 涩或有歧义,造成权利要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制造或者有用型的技术 特征,清楚并简要地表述恳求保护的范围。充分理解技术方案,句式建议承受 求保护范围不确定 短句,词语建议承受具有一般意义的用语,满足“通俗易懂”原则。 1、专利授权的条件是:具有颖性、制造性和有用性; 独立权利要求相对现有技 术没有区分技术特征,缺 2、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重点考虑颖性和制造性。独立权利要求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乏颖性 〔1〕至少有一个制造点; 〔2〕保证有颖性; 〔3〕使制造性有60分即可; 〔4〕使制造性有70分、80分、100分的技术特征应当放在附属权利要求中来界定。 该原则能保证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到达合理范围内的最大保护范围。 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法实施细则21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制造或者有用 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和实现 其制造目的不必要的技术 在推断某一技术特征是否为所述必要的技术特征时,应当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到达的制造目的动身并考虑说 明书描述的整体内容,不应简 特征,导致范围被不合理 单地将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直接认定为所述必要的技术特征。 地缩小 1、虽然在很多国家,在推断侵权时,等同原则都适用,但是,在适用等同原则时,或多 或少地都存在一些限制,且近年来,所述的限制越来 对独立权利要求,没有在 越多; 保证其具有颖性的前提 下,将多个实施例进展上 2、在美国,假照实施例公开的技术方案没有被权利要求字面掩盖,则视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对该局部的保护;专利权人是不能利用等同 原则将 位概念,或者对一些技术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其放弃的局部。 特征承受不适当的上位 词,没有有效地保护制造 点,即没有从字面侵权的 角度来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