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浙江省卫生厅《继续
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 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浙江省卫生厅《继 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杭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中级以上卫技人员。 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类和类学分,根据项目公布单位的级别和类型授予相 III 应学分。 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职能__和管理 本区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分分类 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分,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两类。 III 第六条 类学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类学分。 II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___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__举办,由___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浙江省卫生厅批准,由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1 员会公布的项目。 (2)浙江省级继续医学教育__举办,浙江省卫生厅批准,由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公布的项目。 ()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所属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经专家评审,浙江 3 省卫生厅批准,由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列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项目。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