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 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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