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