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
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拓宽 渠道、延伸触角,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向好,特 组建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队伍,
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拓宽 渠道、延 伸触角,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向好,特 组建党风政风义务监 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队伍,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那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 纪委历次 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密 切党群联系,发挥各 界监督作用,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保障经济社会高质 量开展。 二、人员构成 一是具有广泛代表性。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区两委员一代表、民 主党派、 18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兼职监督员,年龄 在周岁以上,责 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组织的监督活动。二是具 有良好操守。不应有不良社会记 录。三是具有奉献精神。监督员应不以获 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从事或关心、支持党风 政风监督与效劳工作。四是有 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工作领域具有一定成绩或话语权, 便于提升工作实效。 由党风室汇总后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其中,应邀请 2—5 名四大家县级领导参与、并担任主任或名誉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 代 30%,20%, 表、区纪委委员不得少于企业家不得少于医疗、教育、 律师等从业人员不 20% 得少于。组成人员中,村(社区)工作者、环卫工 人、消防队员、有正规登记 的记者、退伍转业军人、农贸市场摊贩、城乡 体制外居民等基层一线群众应有所表达。 三、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和反映区党政机关(含纪委监委)及工作人员如下方面 情形,并 及时汇总分析,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