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公 示遵照《中共中国XX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确定等**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如有 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党委(党总支)反映(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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