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克服个人任性对待离婚的问题
如何克服“个人任性”对待离婚的问题 离婚,就是解除已经死亡的婚姻,在离婚已不可避免时,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尊重现实,正确对待。如果当断不断,无理纠缠只能给双方增加更大的痛苦,妨碍生产工作
如何克服“个人任性”对待离婚的问题 离婚,就是解除已经死亡的婚姻,在离婚已不可避免 时,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尊重现实,正确对待。如果当断不断,无理纠 缠只能给双方增加更大的痛苦,妨碍生产工作,影响社会秩序。然而, 在现实的生活中,确实存在很多这种以“个人任性”对待离婚的现象 的,这不但给双方造成了更大的痛苦,而且在诉讼过程中,妨碍司法 的正常活动,危害社会。 所谓“个人任性”,笔者指的是以个人意志对待离婚,即以自我 为核心,凡是满足自我要求就离婚,满足不了的就不离婚,完全置国 家的法律、法令、道德准则于不顾,这种以“个人任性”要求,也不 是社会道德所提倡的。其社会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中国 www.lw54.com编辑。 原琼山市东昌人民法庭公开审理的东昌农场17队陈某与钟某婚 姻纠纷一案。陈某虽已认识到双方感情和好无望,可又不同意离婚。 她置法律于不顾,完全以“个人任性”对待离婚问题。该案在法庭主 持调解过程中,陈某提出的离婚条件是:应当由她担任原告,并要男 方全部负责抚养三个孩子,夫妻存续期间全部所得归她所有。此外, 男方必须给付3500元夫妻扶助费等。对此,法庭当然不会满足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