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村级护林员年度考核细则

淳安县村级护林员年度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护林员管理,加强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保障生 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 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

淳安县村级护林员年度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护林员管理,加强全县森林资源管护,保障生态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 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细 则。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村级护林员。 二、考核内容 (一)护林员考核执行分组包片制: L由乡镇划分管护责任片区,片内护 按行政村或若干行政村合理 林员为一个组、共同管护一个责任区。 2.责任区内护林员选取组长1人,一般时期护林巡逻由组内统筹 安排到岗,关键时期(重大节假日、上级或乡镇要求时 确保每 天有人 间)全员上岗参与野外巡逻。 3,责任片的划分、组长的选取由乡镇负责实施,结果报林业局备 案;组内人员统筹巡护方案由各组自行安排报乡镇备案。 4.各护林员的考核以各护林组的考核为基础,根据组内评议、全 员上岗及相关检查工作情况综合评价。 (二)护林组(员)工作职责: 1 .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宣传国家林 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林业管理相关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维护 林业标志与设施。 2 .在巡山护林时应按省林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标识, 携带必要的护林防火装备,并做好巡山记录; 森 发现破坏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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