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若干问题探析
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若干问题探析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其第49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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