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制度
县妇联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县妇联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工作,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 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
县妇联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县妇联机关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工作, 根据 XX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 务接待管 理规定》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结合 XX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 办法仅适用县妇联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 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上级机关来县妇联检查指 导工 作、调查研究、执行任务,有关单位来县妇联学习交流、 考察等, 县妇联及上级名义召开的会议、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公 务接待应当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 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县妇 联办公室是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综合协调 部门,负责机关接待的组织落实。 第六条按 规定应由县妇联安排的公务接待,应向被接待 单位 索要相关公函,告知活动内容、行程和人员等事项。 第七 条接待工作的程序: 制定接待工作方案; (1) 准备汇报材料; (2) 确定检查路线; (3) 按照接待的相关要求,安排住宿及自助餐标准, (4) 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第八条公务接待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