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