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务员职级排名[修改版]

第一篇:政府公务员职级排名新的《公务员法》第16条、17条规定了公务员的职级层次,分别是: 国家级正职:总理国家级副职:副总理,国务委员等省部级正职:各省省长,各部、委、总局的部长、主任、局长等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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