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XX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及效益,保证财政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XX区区级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XX 为加强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 效益,保证财政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 XX 际情况,制定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 本办法资金是指列入区政府基建计划项目,并由区财政管理 的建设资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作抵押取得的贷款资 金。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受托具体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向区财 政报送的当年基建计划或区政府确定立项、追加投资计划的相关 文件、项目投资分解明细,由区财政局审核并存档,区建设项目 管理单位据此落实基建项目所需要的建设资金。 二、完善项目手续 XX 由区财政投资项目或行政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作抵押 取得的贷款资金项目,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立项、环 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对于项目手续不完备的, 暂不予办理验收及竣工决算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1 •由区财政投资的项目,包括勘查、设计、监理、施 工、材料设备及服务等均按实行政府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