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0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 制订本制度旨在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使公司各种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谓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
0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制订本制度旨在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使公司各种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 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谓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 仪表、工具及各项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采用归口管理的办法,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价值主管部门。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 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使用和管理。 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使用和管理。 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 修理、使用和管理。 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 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 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 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 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 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 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 及经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清理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 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账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 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应定期和不定 期地进行盘查,年末,由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一次全面 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均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按公司规定的审 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各部门作相关处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