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
公安部[87]公消字93号《城镇公安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退役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提高消防车辆装备水平,增强消防队伍的灭火能力,适应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国家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的需要,现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