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营改增后-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可以取得专票了!能不能抵扣-可能与你想的不一样……
营改增后,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可以取得专票了!能不能抵扣,可能与你想的不一样…… 电信业实施”营改增”意味着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税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
营改增后,为员工支付的电信费用可以取得专票了!能不能抵扣,可能与你想的不一 样…… 电信业实施”营改增”意味着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可以降低企 业税负,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新动力.然而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 信费用能否抵扣存在模糊认识以及电信企业开具发票的特殊性,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企业没 有获得实际利好. 一、为员工支付电信费用进项税额未能抵扣的原因 (一)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存在模糊认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 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电信服务费用属不 属于集体福利,增值税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 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 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向职工发 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 贴等.实际工作中企业支付电信服务费用往往作为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列入集体福利,增值 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