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操作规范试行
上海市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合作,促进上海地区福费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市场上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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