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集体、个人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赤峰市集体、个人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林权流转秩序,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赤峰市集体、个人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