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九项制度(3篇)
井控九项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1.各钻井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2.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3.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二)井控操作证
井控九项制度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 各钻井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2. 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3. 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持证制度 1. 井控操作证持证对象: (1)钻井公司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安全监理、工程技术分 公司和钻井液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的技术干 部; (2)钻井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安全员、经管员、副队长、大班 司钻、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泥浆工; 2. 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 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 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检修、现场服务制度 1. 钻井技术服务公司井控车间全面负责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 维修、巡检等工作,按钻井工程设计(或井控设备配套通知单)提供井控 装备。 2. 钻井队应在安装过程中全程监督并仔细检查,井控装备交接 后,每班由司钻督促班组各岗位人员按照井控岗位操作规程对井控装 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保养记录。 第1页共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