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活动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团体活动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第一条:合作经营宗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共同打造 一个基地与学校、基地与家庭更紧密联结的时间教育环境为宗旨,就东莞市、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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