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编号:姓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单位:主管部门:附件3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根据HYPERLINK "http://www.med66.c

附件3 ()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 、《()》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 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的 ,。《》。 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护士执业注册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 一学分审验范围对黑龙江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 (、) 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 。 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 二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 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 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学分管理有关条款 、: 三学分审验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 25。I5-10,Ⅱ15-20。 不低于分其中类学分学分类学分学分三级医院的继续医 10 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学 。| 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 10。I、Ⅱ。 超过学分类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 四学分审验机构 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 ; 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厅直单位的 。(、 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 )。 除外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周期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 。 室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 五学分审验方法 ():, 一年度学分审验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辖医疗 : 编号 , 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结果 。《》 报省卫生厅备案即按照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文 : 姓名 ,,I、Ⅱ 件要求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学分进行核实认定类类学 25,《 分分别达到要求且总学分数达到分者为合格在其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 : 专业 》, 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作为年度考核以及申报周期学分审 。 验的依据 : 职称 (): 二周期学分审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经过年度学分审验 ,《 后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将黑龙江省卫生 : 联系电话 》。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报省卫生厅进行周期学分审验在申请周期内每年 ,, 度的学分审验均通过者为合格经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盖章作为 : 单位 。 申报技术职务晋升必备材料之一 、: 六学分审验时限 81731 每年度的学分审验时限为从上年月日至当年月日 : 主管部门 。、、 期间所获取的学分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及厅直单位 85。 于每年月日前将本年度的年度学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医学继续教育 85-20。 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月日日进行周期学分审验 、: 七奖励和惩罚 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对管理规范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 。,;, 予表彰对单位管理不善者提出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当 ,, 事人所获年度学分作废取消当年申报技术职务晋升或执业注册资格并追究经办 ;、,, 人责任项目主办单位滥发证书乱授学分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 。 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等处罚 、200841。 八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 九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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