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年薪制工资发放的暂行规定

汕头大学年薪制工资发放的暂行规定一、年薪制工资的发放对象凡经申报评定,收到学校年薪制岗位定级通知书,并已与学校签订了聘任合同书的教职工。二、年薪制工资类型与构成1、人事关系在汕头大学(体制内)的教职

汕头大学年薪制工资发放的暂行规定 一、年薪制工资的发放对象 凡经申报评定,收到学校年薪制岗位定级通知书,并已与学校签订了聘任合 同书的教职工。 二、年薪制工资类型与构成 1、人事关系在汕头大学(体制内)的教职工,在合同期间其年薪制工资由 国家工资与校内岗位工资构成。 2、人事关系不在汕头大学(体制外)的教职工,签订年薪制岗位职务聘用 合同后,在合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年薪制工资的停扣发规定 (一)国家工资部分的停扣发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体制外教职 工按同级同档的体制内教职工停扣发标准执行。 (二)当月旷工半天者,扣除当月校内岗位工资的50%;当月旷工满1天者, 取消当月的校内岗位工资,连续旷工满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满10天者,取消全 年的校内岗位工资。当月事假从第二天起,每超过一天扣除当月校内岗位工资的 15%,累计超过7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校内岗位工资。病假4天至5天扣15%,6 天至7天扣30%,8天至9天扣45%,10天至11天扣60%,12天至13天扣75%,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3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校内岗位工资。 学校各单位必须于每月前三个工作日上报单位教职工上个月考勤表,如实上 报教职工的旷工、事假、病假、进修等情况。若发现隐瞒虚报者,经核实后,视 情节轻重扣除有关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1至3个月的校内岗位工资,并由责任 单位追回多发的全部款项。 (三)责任事故停扣发责任人的校内岗位工资 (1)各类人员工作中出现重大直接责任事故(例如教学、饮食中毒、医疗、 驾驶等方面的重大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 造成有明显损害学校声誉等其它不能以经济损失直接计量的责任事故者,停发校 内岗位工资,对于其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有权追溯。 (2)凡造成重大教学、管理、安全事故,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除了对直接责任者按上列第一点处理外,第一间接责任人扣除校内岗位工资 50%;负领导责任的科室负责人扣除校内岗位工资40%;部处(学院、教学部、 中心)负责人扣除校内岗位工资30%;校级主管负责人扣除校内岗位工资20%; 1

腾讯文库汕头大学年薪制工资发放的暂行规定